本报讯
昨天,浦江县人民法院收到一封感谢信。感谢信是上海中石化国际商务会展中心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上海公司)寄给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。 原来,上海公司曾向浦江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某纺织有限公司支付70余万元。赢了官司后,被告未按期履行,上海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。浦江法院承办法官刘爱苹从纺织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着手执行,坚持依法公正办案,在住院开刀之前,还几次上门寻找陈某。迫于法院强大压力,陈某托人于8月8日到法院与上海公司商谈还款事宜。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,双方最终达成上海公司放弃部分利息、纺织公司一次性交付执行款的方案。当日,上海公司拿到剩余执行款回沪,此案圆满解决。 上海公司特意写了感谢信寄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。“我们只是做了一件分内事。”刘爱苹收到感谢信后说。 |